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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事故警示(三)

作者:jwc 时间:2022-08-18 00:00:00 点击:7092

2016年9月21日,东华大学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一实验室发生爆炸,两名学生重伤。目前爆炸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,现无法判断是物理性的高温高压因素,还是实验品的化学反应因素,或者是实验人员操作不当的人为因素造成爆炸。校方向各大院系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迅速对所有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,吸取教训,防患未然。

为避免类似事故在我校发生,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引以为戒,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的安全制度,加强各实验室责任导师的安全责任感,提高所有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。

各单位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:

1. 各实验室责任人应将加强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,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;

2. 实验时应按照规范进行实验操作,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实验,更不得在实验进行中途离开实验室;

3. 实验人员实验前应做好预习准备工作,了解实验所涉及试剂的理化性质,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;

4. 进入实验室要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,特别注意危险化学品、易燃易爆、辐射、生物危害、特种设备、机械传动、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;

5. 实验时涉及有毒、易燃易爆、易产生严重异味或易污染环境的操作应在专用设备内进行;注意水、电、气的使用安全;

6. 实验结束后,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检查并关闭整个实验室的水、电、气、门窗;

人命安危无小事,实验安全大家守!让我们一起担负起维护实验室安全的责任,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创造安全、和谐的实验室环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