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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事故警示(一)

作者:jwc 时间:2022-08-18 00:00:00 点击:8569

   2017年318日晚20时,太原中北大学一实验室起火,导致过火面积约270平方米、约2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损失,正值周末,未造成人员伤亡。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,涉及办公室、实验室共6间,楼内各房间原有物品为办公用品、桌椅、仪器设备等,无危险化学品。校方向各大院系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迅速对所有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,吸取教训,防患未然。

为避免类似事故在我校发生,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引以为戒,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的安全制度,加强各实验室责任导师的安全责任感,提高所有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。

各单位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:

1. 各实验室责任人应将加强实验人员安全意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,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;

2. 实验时应按照规范进行实验操作,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实验,更不得在实验进行中途离开实验室;

3. 实验人员实验前应做好预习准备工作,了解实验所涉及试剂的理化性质,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;

4. 进入实验室要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,特别注意危险化学品、易燃易爆、辐射、生物危害、特种设备、机械传动、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;

5. 实验时涉及有毒、易燃易爆、易产生严重异味或易污染环境的操作应在专用设备内进行;注意水、电、气的使用安全;

6. 实验结束后,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检查并关闭整个实验室的水、电、气、门窗;

人命安危无小事,实验安全大家守!让我们一起担负起维护实验室安全的责任,共同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创造安全、和谐的实验室环境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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