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学历证明书办理流程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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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4-10-31 11:27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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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三十八条之规定,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,经本人申请,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,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现将办理流程公告如下:
一、学历证明书办理所需材料
1.身份证复印件1张(须带原件校验);
2.填写《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历证明书办理申请表》一式两份(附件);
3.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色相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1张(不得画浓妆,头发不得遮挡眼睛、眉毛和耳朵,规格为宽480像素×高640像素,文件大小为20KB—40KB,文件扩展名为JPG);
4.学历认证报告1份(学信网下载打印);
5.手写毕业证书遗失/损坏声明;
二、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初审
申请人将所需材料上交到学院学籍科,学籍科和招生就业处进行初审查档核实,并在《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历证明书办理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。
三、学院审核
经学院审核,主管院长在《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历证明书办理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五、领取学历证明书
自申请之日起3—5个工作日内(节假日除外)学生凭身份证到学院学籍管理部门领取学历证明书。
六、学院官网发布申请人原学历证书作废申明
七、办理地点:涵惠楼303办公室/407办公室
联系电话:0931-53231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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