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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批准苟俊海等6名学生保留学籍的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26-04-07 00:00:00 点击:54

经学院征兵办公室审核确认,苟俊海等6名学生于2026年3月正式应征入伍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四节第二十七条和《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五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,拟批准以下6名学生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。学生应于退役后2年内向学院提出复学申请并办理复学手续。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将取消学籍。具体名单如下:

参军公示——6人.png


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——2026年4月11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教务处学籍科办公室(涵惠楼407),公示期间如无异议,公示期结束后决议生效。

 

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学籍科

2026年4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