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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批准瓦新元等4名学生保留学籍的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18-10-16 00:00:00 点击:2849

经院学生处征兵办公室审核确认,瓦新元等4名学生于2018年9月正式应征入伍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四节第二十七条和《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五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,拟批准以下4名学生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,学生应于退役后2年内向学院提出复学申请并办理复学手续,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将取消学籍。具体名单公示如下:

瓦新元,男,学号1701010374,该生系学院2015级护理专业五年制学生;

李旭,男,学号1701020063,该生系学院2017级康复治疗技术三年制学生;

郭皓,男,学号1703010018,该生系学院2017级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三年制学生;

李进宝,男,学号1703010019,该生系学院2017级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三年制学生;

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7日——2018年10月23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教务处学籍科办公室(涵惠楼407),公示期间如无异议,公示期结束后决议生效。

 

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学籍科

2018年10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