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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作者:jiaowuchu
时间:2018-05-16 10:4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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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处室、系部、教学班:
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激励广大毕业生勤勉上进,争做时代精英。根据《兰州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综合评价细则文件(试行)》相关文件的规定,现决定开展2018届兰州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。为做好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2018届毕业生
二、评选内容
兰州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
三、评选条件
根据《兰州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实施办法(试行)》文件中优秀毕业生评审条件,按应届毕业生总数5%的比例评选。
四、评选要求
1.各系(部)、教学班在评选过程中要实行“三公开、一公示”原则:公开评比条件、公开评比方法和程序、公开推荐上报的名单,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。
2.评比采取个人申报制:根据学生三年综合评价成绩排序,学业水平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平均成绩的比例遵从《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综合评价细则文件(试行)》。
3.按填表要求,认真填写申请材料。申请材料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评资格。
4.若在离校前,获奖学生出现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相关行为,将撤销所获奖励。
五、时间安排
1.5月16日—6月6日,班主任、系(部)评审、公示结果;
2.6月7日—6月15日上报招生就业处公示所有评选结果。
附件1.兰州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(试行)
2.兰州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
3.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综合评价细则文件(试行)
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
2018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