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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相关部门、各系:
2019届毕业生即将毕业,为加强毕业生毕业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,确保本届毕业生毕业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毕业生毕业前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,请各相关部门、各系、各毕业班级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。
(一)学籍科认真做好毕业生图像信息校对工作。按照教育部及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,指导学生进行毕业图像信息校对,要求学生必须自己登录学信网进行信息核查,做到图像信息校对无遗漏,保证学历注册的完整;
(二)各班级与财务处密切配合做好毕业生缴费工作。
各班级要及时通知未缴清学费的毕业生,务必于6月21日前到财务处进行缴费,否则会影响毕业离校手续的办理;
(三)教务办整理学生成绩,对于考试不合格或补考不合格学生安排补考或重修考试工作。成绩统计工作务必于6月15日前结束。补考或重修考试工作在6月26日之前完成;
(四)教务处配合学生处完成学生档案整理工作;
(五)教务处、学生处、招生就业处互相配合完成优秀
毕业生、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;
(六)院办、学生处、各系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毕业典礼工作;
(七)所有毕业生必须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和毕业考试,对于不按时参加考试的同学可安排补考,补考不合格或不参加补考的同学必须进行重修及考试,对于在毕业前有未完成的考试必须进行毕业前清考,如清考依然有未完成和通过的考试,将影响正常毕业;
(八)对于学院统一安排的就业学生,在毕业前统一办理为请假,考试工作在毕业另行前另行安排。其他同学可与单位签署三方协议,待办理完毕业手续后再去上班。从通知之日至6月27日前不再办理毕业离校手续;
(九)各班主任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,确保学生参加考试、及参加学院组织的招聘活动;对于毕业前违纪的学生,按照正常的违纪处理程序及规定予以处理,对于因违纪造成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,按照规定将延迟或不予毕业。
附件:2018届毕业生毕业前主要工作安排表
2019届毕业生毕业前主要工作安排表
时 间 | 工 作 安 排 | 相 关 部 门 |
6月10日-6月14日 | 优秀实习生评选 | 教务办 |
6月10日--6月21日 | 档案整理、清查缴纳费用 | 教务处、学生处 |
6月24日-6月25日 | 补考、重修考试、毕业清考 | 教务办、各系 |
6月26日 | 教务处公布毕业生名单 | 教务处、学生处 |
6月27日-6月28日 | 办理各系学生团组织关系转接、颁发毕业证书、毕业典礼、毕业生办理财产交接等离校手续,发放毕业证、户口迁移证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| 各系、院办、财务处、学生处、招生就业处 |
7月1日-7月3日 | 打印发放报到证 | 院办、党办、教务处、各 |
特此通知
教务处、学生处、招生就业处
2019年6月3日